法規背景
為使健康食品保健功效評估試驗之實驗方法與實驗執行相關規範更臻明確與周全,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4月15日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抗疲勞功能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抗疲勞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修正重點
一、修正現行評估方法名稱,增列次標題「針對抗運動疲勞」二、刪除動物實驗
三、修訂體能指標及機轉指標之測定項目及檢測方法
四、修訂數據與結果之判定規範及保健功效宣稱
其他補充
自本公告生效日起2年內,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之案件,其試驗如係於本公告生效日前已開始執行,亦得適用本次修正前之公告方法。完整法規資料請見衛福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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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者
Vivian李芷薇營養師一心投入營養知識的傳播,用最簡單的語言與最清楚的圖解,讓學生族群、職場上班族到社區長者都能秒懂營養學。現職||國立臺北大學營養師、臺北市信義區健康中心特約講師、企業健康講座合作講師、企業食品法規顧問學歷||臺北醫學大學保健營養學系碩士,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組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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