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健康的行為改變 (含醫學營養治療) 與血糖目標整理
小血管病變和足部護理、心血管疾病與風險管理
年長者照護
孩童與青少年照護(整理中)
孕期照護(整理中)
住院照護所有整理著重於糖尿病個案的營養照護、身體活動與行為改變,關於藥物機轉、臨床藥物介入建議、個案心理照護等細節,還請自行閱讀2021ADA完整資料唷!
第二型糖尿病的肥胖控制
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 8. Obesity management for the treatment of type 2 diabetes: Standards of Medical Care in Diabetes—2021. Diabetes Care 2021;44(Suppl. 1):S100–S110
評估:括號內的英文字母為證據等級
建議編號 | 內容 |
8.1 | 使用以個案為中心、非批判性言詞,以促進個案與醫療提供者之間的合作,包括以人為本的言詞(people-first language),例如person with obesity而不是obese person (E)。 |
8.2 | 個案每年來就診時(或頻率更高),應測量身高與體重,且將BMI記錄於病歷中。評估體重變化軌跡以告知治療注意事項(E)。 |
8.3 | 基於臨床考慮因子,如:合併心衰竭或明顯的不明原因體重增加或減輕,可能就需要更頻繁地監測和評估體重 (B)。住院病人如果因為體重顯著增加或減輕造成生理狀況的惡化,此時就必須考慮進行評估,特別是藥物使用、食物攝取和血糖狀況(E)。 |
8.4 | 測量體重的過程中,為確保隱私應進行調整 (E)。 *內文補充說明:尤其,對於自身體重感到困擾或高度不滿意的個案更應該注意其隱私,實施相關措施,例如:將體重計應放置在具隱私區域或房間內、將個案的體重相關資訊視為敏感資料等 |
Table 8.1過重和肥胖之第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療選擇
族群 | BMI | 治療(對於某些積極的患者,可採取的治療) |
一般族群 | 25.0–26.9 | 飲食、身體活動和行為療法 |
亞裔美國人 | 23.0–24.9 | |
一般族群 | 27.0–29.9 | 飲食、身體活動和行為療法 藥物治療 |
亞裔美國人 | 25.0–27.4 | |
一般族群 | ≥30.0 | 飲食、身體活動和行為療法 藥物治療、代謝性手術 |
亞裔美國人 | ≥27.5 |
飲食、身體活動和行為治療:括號內的英文字母為證據等級
建議編號 | 內容 |
8.5 | 對於大多數過重或肥胖且準備減重的第2型糖尿病患者,建議透過飲食、身體活動和行為治療以達到和維持減輕≥5%體重的目標。更大幅的體重減輕可能對於控制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具有更大的益處 (B)。 |
8.6 | 飲食、身體活動和行為治療的介入措施應涵蓋高頻率的諮詢(6個月內≥16次諮詢),並著重於飲食變化、身體活動和行為策略,以達到每天500-750 kcal的能量赤字 (B)。 |
8.7 | 進行減重治療時,應考慮個人喜好、動機、生活環境與醫療狀況 (C) |
8.8 | 不論巨量營養素組成狀況,行為改變都能促進能量消耗,而有助體重減輕。應根據個案的喜好和營養需求而給予個人化的飲食建議 (A)。 |
8.9 | 評估可能影響飲食模式和食物選擇的系統性、結構性和社經因素,例如糧食不安全(food insecurity) 、飢餓、獲得健康食物的途徑、文化環境以及決定健康的社會因素 (C)。 |
8.10 | 對於達到短期減重目標的個案,建議進行長期(≥1年)減重計劃介入。此類計劃應進行持續監測體重(至少每週一次)和介入其他自我監測策略,並鼓勵進行大量身體活動(每週200-300分鐘),且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聯繫並給予相關支持(A)。 |
8.11 | 使用短期極低熱量飲食(800-1000 kcal/d)介入手段時,醫療人員應該謹慎挑選適合參與的個案,並嚴格監測。為維持體重減輕效果,這些計劃應該結合長期且全面性維持體重的諮詢 (B)。 |
藥物:括號內的英文字母為證據等級
建議編號 | 內容 |
8.12 | 為過重或肥胖的第2型糖尿病個案選擇降血糖藥物時,應考慮藥物對體重的影響(B)。 |
8.13 | 盡可能減少使用與體重增加有關的藥物 (E)。 |
8.14 | 對於某些BMI ≥27 kg/m2的第2型糖尿病個案,減重藥物可以有效地輔助飲食、身體活動和行為介入。考量藥物使用時,必須同時考慮潛在的利益和風險 (A)。 |
8.15 | 如果減重藥物對個案有效(通常定義為使用3個月後體重減輕> 5%),則繼續服用可能會使體重進一步減輕。如果早期藥物效用不足(通常定義使用3個月後體重減輕<5%),或者存在重大安全性或耐受性問題,請考慮停藥並評估其他替代藥物或治療方法 (A)。 |
代謝性手術:括號內的英文字母為證據等級
建議編號 | 內容 |
8.16 | 代謝性手術可作為以下第2型糖尿病個案的治療建議選擇:BMI≥40 kg/m2(亞裔美國人≥37.5 kg/m2);BMI介於35.0–39.9 kg/m2(亞裔美國人32.5–37.4 kg/m2)且透過非手術方式仍然無法減重或改善共併症(包括高血糖)的族群 (A)。 |
8.17 | 針對BMI 30.0-34.9 kg/m2 (亞裔美國人27.5-32.4 kg/m2 )的第2型糖尿病成人個案,透過合理的非手術方法仍沒有達到持久的減重和改善共併症(包括高血糖),或許可考慮進行代謝性手術(A)。 |
8.18 | 代謝性手術應在有多學科團隊、有治療糖尿病和胃腸外科經驗的醫院中進行(E)。 |
8.19 | 根據國家和國際專業協會對代謝性手術的術後管理指引,必須在術後為個案提供長期生活方式的支持以及微量營養素和營養狀況的常規監測 (C)。 |
8.20 | 針對正在考慮接受代謝性手術的個案,應進行評估,以了解可能影響手術結果的心理、社會和情境狀況 (B)。。 |
8.21 | 針對接受代謝性手術的個案,應進行例行評估,以了解是否需要進行持續的心理健康服務,以幫助調整手術後的身體和社會心理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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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者
台灣營養師Vivian李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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